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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1]14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5:23

京国税发〔2001〕1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6-1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1]14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二期网络版2.4版软件,现发给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使用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489号)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进函[2000]45号)的文件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01年1月1日以后我市外(工)贸出口企业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退税审核必须使用二期网络版软件(2.4版)。为保证推广二期网络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二期网络版的安装、维护问题

         总局下发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二期网络版2.4版软件及相关文档,已由我处放置在市局FTP服务器的如下目录下: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2.4版

        按照京国税进[1999]585号文的精神,二期网络版的安装、维护工作由各局信息管理部门和退税部门共同完成,其中包括:

      (一)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对外九个局的服务器端及客户端的安装、维护。

服务器及工作站的命名规则及IP地址应遵照“北京市国税局域网IP地址分配规范”(市局随后下发正式文件)的规定。

      (二)其他局的工作站端的安装、维护。

        工作站的命名规则及IP地址应遵照“北京市国税局域网IP地址分配规范”的规定。登录市局服务器的IP地址为68.16.16.26

       二、二期网络版的备份问题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对外九个局信息中心应建立服务器周备份制度,并且,每周与市局服务器进行数据复制。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二“出口退税二期审核系统数据备份方法”。

        三、实行一期网络版和二期网络版双轨运行问题

         为保证申报退税的顺利实施,结合二期网络版设计特性,在我市二期网络版运行初期实行一期网络版和二期网络版并行申报的“双轨制”办法,即:使用二期网络版审核退税,同时使用一期网络版(ts-sh5.3版)进行审核,实现一期网络版的历史数据与二期网络版的同步,确保二期网络版运行初期的安全。

         外(工)贸企业2001年度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使用的退税申报系统4.3版由各局负责为企业拷制。

         四、关于二期网络版岗位设置、操作流程以及工作职责的规范要求

        为配合二期网络版的推广工作,我市对二期网络版操作流程(见市局培训教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工作职责(见附件《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岗位职责》)作了规范要求:


       (一)设立退税机构的局应严格按《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岗位职责》设立各岗位;

       (二)未设立专门退税机构的局可采用一人多岗的设置方法,但对审、机审和审批岗须不同的人员担任审核工作,不得包办代替。

       (三)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对外九个局退税部门提供人员按岗位分组名单,由你局信息中心在服务器端进行退税审核系统服务器端的“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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