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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税发[1995]5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9:13

冀国税发〔1995〕5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7-26

各市、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国家税务局要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抓好宣传辅导,切实做好国税系统发票管理工作。各地在贯彻落实中有什么情况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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