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要素处理的税会差异——负债
税法规定:
(1)法定义务:企业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所形成的负债
税务处理:一般不允许负债本身直接在税前扣除,但是由于负债产生的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例: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银行借款产生的借款费用
(2)推定义务:根据企业经营习惯、对交易当事人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企业将承担的义务所形成的负债
税务处理:一般不允许税前扣除。
例:保修服务,预计负债(会计)
会计要素处理的税会差异——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二、会计要素处理的税会差异——所有者权益
会计准则: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的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税务处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包括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债务的豁免等。
税务处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留存收益: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的总称,企业历年来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
税务处理:税后利润,不再重复征税
会计要素处理的税会差异——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