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2014.11.18
税屋提示——依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1月13日起全文废止。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决定公开浙江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部分须由各级国税机关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事项。
二、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废止目录]
附件:浙江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修订后的目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