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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30 13:35:0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2016-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9月28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18次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30日

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 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近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印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主要背景

  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于5月底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6月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全面部署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9月28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18次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8号公告予以公布。

  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说明

  《公告》发布的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1个。

  三、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说明

  《公告》发布的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2个。其中,已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3号公告、2014年第3号公告和2014年第7号公告中公布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本次《公告》在备注栏予以注明。

  四、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说明

  《公告》发布的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25个。失效或废止的原因主要包括:1.原文转发总局文件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该类文件为省局原文转发总局文件,因未增加或补充任何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内容,故对该类文件作“全文失效”处理。此类文件的失效仅指省局文件,相应转发的总局文件效力以总局公布的文件效力为准;2.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5.所依据的上位文件已被废止;6.已被新的规定替代;7.与现实需要明显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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