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程少春
联系电话:87058426,87058442(传真)
邮箱:1095128360 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附件:
1.《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2.《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3.《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4.《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