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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混凝土行业的涉税问题有多少

社区精选2021-08-30 00:57:21

  问:这次全市混凝土行业纳税专项整治工作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

  答:今年上半年,合肥市纪委在查办一起案件过程中,涉及我市一家混凝土有限
公司。这家公司在短短的3年多时间内采取做假账、两套账等手段,偷逃增值税高达
3000万元,超过同期实际缴纳税款的数倍,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此案正在查处
中。最近,市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选择了10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
混凝土企业开展典型调查,这些企业既存在大量现金交易,银行账户又有大量的资金
流。通过多方信息比对,可以看出我市混凝土行业纳税申报不实现象普遍存在。这种
现象,既破坏了经济秩序,又致使少数不法分子在短时间内暴富。如果任其蔓延下去
,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造成大量流失,还会形成社会分配的严重不公,同时也破坏了
混凝土行业的有序竞争,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为了规范混凝土行业税收征管秩序,
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混凝
土行业纳税专项整治工作。

  问: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答: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合肥市里成立开展混凝土行业纳税专项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分管
书记、市国税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局、市建委、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抽调
精干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工作人员以市国税局为主。为公地点设在国税局1501室
,办公电话0551—5166008,欢迎咨询税收政策和反映问题。

  问:整治工作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具体分为哪几个阶段进行?

  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从9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分五个
阶段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原则上确定为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各企
业的纳税情况,特殊问题往前追溯。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15
日)。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第三阶段为重点抽查
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第四阶段为清缴入库阶段(10月26日至1
1月15日)。第五阶段为总结规范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问: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对混凝土行业开展纳税专项整治工作,以
实现混凝土企业的纳税意识普遍增强、税务部门服务水准明显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
长的综合效应。建立健全混凝土行业企业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社会各界依
法护税的长效管理机制。

  问:涉及混凝土行业的有关税种具体有哪些?

  答:根据税法规定,混凝土企业所适用的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因这些企业进项税
额很难确定,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
商品混凝土,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地税
部门依据所纳增值税税额按7%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按1
%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按规定征收其他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混凝土企业所得
税在2002年前注册成立的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2002年之后成立的由国税部
门负责征收。

  问:目前合肥市混凝土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收入申报不及时。面对行业激烈竞争,混凝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
要大量垫资,大都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并申报纳税,有意挤占税款。二是隐瞒收入
现象严重。混凝土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要发票,大量逃避税收监控,做假账、做两套
账现象普遍,极易隐瞒收入。三是人为分割收入,降低税基。混凝土销售收入包含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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