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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2010]437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19:48:44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法[2010]437号      2010-04-26

各市、县财政局、地税局:

  经省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自2010年4月1日起,我省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为10%,其他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按2008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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