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销的非法人机构其未弥补完亏损可否并入法人机构?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5:52
这方面的规定尚未明确,在国外税法中有“部分清算”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拟在企业清算有关政策文件中补充完善。但基本政策取向是,不能直接弥补尚可使用的亏损,因为非法人分机机构已注销。应该将剩余财产与拨付资金等比较,确认投资性质的损失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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