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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税函[2006]211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23:53:3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6]211号       2006-08-21

  贝云提示——依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分局,信息中心:

  由于使用网上申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用户)在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以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票数据库格式发生改变,用户在进行网上申报时,使用原操作方法将无法自动导入销项发票明细信息。为配合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确保用户在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后能正常使用网上申报软件,市局决定对用户的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的用户,均需对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未办理一机多票系统升级的用户,暂不对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

  二、用户在完成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后,凭《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培训、升级有关事项通知书》到区、分局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单位(即交大龙山公司,下同)服务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免费领取《网络报税企业版销项导入接口》(V1.0)软件(以下简称接口软件)光盘及操作说明。纳税人领取接口软件光盘后,按照操作说明自行升级安装网上申报软件。

  对在2006年8月22日前已完成一机多票升级的用户,各区、分局在8月24日前将已完成一机多票升级的全部纳税人名单提供给服务单位,由服务单位电话通知用户领取接口软件光盘。

  三、各区、分局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见附件)张贴于办税服务厅,并将《通告》派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告》由国瑞印刷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各区、分局做好接收。

  附件: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8月21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升级的通告

  为配合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以下简称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确保使用网上申报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用户)在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后正常使用网上申报软件,我局决定对用户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的用户,均需按照本通告要求对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未办理一机多票系统升级的用户,暂不对网上申报软件进行升级。

  二、用户在完成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后,凭《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培训、升级有关事项通知书》到区、分局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单位(即交大龙山,下同)服务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免费领取《网络报税企业版销项导入接口》(V1.0)软件(以下简称接口软件)光盘及操作说明。纳税人领取接口软件光盘后,按照操作说明自行升级安装网上申报软件。

  对在2006年8月22日前已完成一机多票升级的用户,由服务单位电话通知用户领取接口软件光盘。

  三、用户在办理网上申报软件升级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拔打服务单位技术服务热线咨询:交大龙山0755-8298075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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