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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税告[2007]11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迁址的通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53:1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迁址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7]11号        2007-11-02

  为了适应我市日益繁重的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网点布局、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将于2007年11月19日起迁至新址办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及启用时间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五街八卦岭工业区545栋(福田区国税局原办公大楼),启用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

  二、所属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电话

  (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五街八卦岭工业区545栋1、2楼;电话:123661。

  (二)西丽办税服务厅。地址:南山区龙珠大道北梅州大厦首层;电话:123661、86094522。

  (三)华强南办税服务厅。地址:福田区华强南路无委大厦五楼;电话:123661、83220218。

  三、主要业务范围

  (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业务范围

  1、受理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应税车辆、免(减)税车辆的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工作;

  2、应税车辆、免(减)税车辆的检验工作;

  3、档案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

  4、完税证明的换(补)工作;

  5、退税业务;

  6、新车型计税价格核定与车辆信息采集工作;

  7、其它相关业务。

  (二)西丽、华强南办税服务厅业务范围

  1、受理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应税车辆的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工作;

  2、部分应税车辆的检验工作。

  欢迎广大纳税人登陆深圳国税网站(www.szgs.gov.cn )或到我办下设各办税服务厅联系、了解相应事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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