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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地税发[2004]176号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50:5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
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粤地税发[2004]176号   发文日期:2004-06-18

各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是铁道部与省合资,由铁道部控股的铁路运输企业,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3]66号转发)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4]28号转发)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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