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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税发[2003]112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开发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4:34

闽国税发〔2003〕1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5-19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切实搞好网上申报、认证系统的推广工作,加强对企业端软件开发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开发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开发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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