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鲁国税发[2003]73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4:22

鲁国税发〔2003〕7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6-05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在防治“非典”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必要性,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组织收入这一重大决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组织收入工作是国税机关的中心工作,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是对抗击“非典”、发展经济的最大支持。要充分认识一手抓好“非典”防治、一手抓好组织收入是近期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积极落实各项“非典”防治措施的同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和分阶段的收入目标,为“非典”防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多的财力保证。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一)加大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收入分析和调研力度,全面掌握当地税源的基本状况与发展变动趋势,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和监控,争取今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上的主动权。对今年收入增幅较低、进度较慢的地区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摸清底数,找出症结,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扭转收入的被动局面。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基础资料报送、收入预测和收入分析工作,着重监控“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要在把握今年收入形势、确保完成今年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探讨建立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比对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做好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存根联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的比对核实工作,有效防止增值税税款流失。省局正在研究制定上述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不久将下发各地执行。各地要立足实际认真调查摸底,积极做好贯彻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继续加大所得税征管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继续加大对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认真贯彻税收政策,加强税源监控,落实管理措施,提升所得税征管水平。要对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监管,严格执行优惠政策,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手续,避免擅自减免税问题的发生。要认真检查清理2001年以来亏损弥补、定期减免税、财产损失税前列支、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等各项政策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对清理出的问题立即纠正并上报省局。    (四)进一步加大涉外企业反避税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抓好省局《关于对外商投资关联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发〔2002〕122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使关联交易业务及时纳入监控中。要根据总局2003年度反避税工作要点及考核目标要求,切实规范实施反避税调查、审计、谈判和调整工作,其调整应税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额、调整入库税款等不得低于去年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筛选避税嫌疑大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