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4〕37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8-13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税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三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税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