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发〔2005〕13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9-06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