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06〕14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5-3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深化综合征管软件V2.0的应用成果,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税务机关办税质量和效率,省局决定推行国税“一城通”业务,并在郑州、安阳市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一城通”业务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一城通”业务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