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08〕5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2-22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总局编制了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下发各地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080201A)放置在省局服务器centre进出口处省局工作部署栏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同时,各地要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使用。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上报省局。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税则委增加商品编码增加扩展编码海关总署删除编码删除扩展编码税则委删除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