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员办关于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动态跟踪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营改增试点企业(详见附件2的企业名单):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财监[2013]16号)文件要求,从本月开始至今年年底,财政部组织全国12个专员办就地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情况进行专项动态跟踪调查。下列单位已被列入厦门营改增动态跟踪调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于本月23日之前与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联系;
(二)按《厦门专员办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动态跟踪专项调查的通知》(财驻厦监[2013]5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于24日前将4月份报表传真至厦门专员办一处(传真:5310892),同时寄送到厦门专员办。
附件汇总
附件1:厦门专员办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动态跟踪专项调查的通知
附件2:动态跟踪名单
附件1-1_______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
厦门专员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