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分征期申报缴款期限延期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0:3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的具体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节假日所在月份申报缴款期限需要相应顺延,现将有关月份的申报缴款期限通知如下:

年度

月份

征收项目

纳税期限

申报缴款期限

2014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季

2014年2月2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4年2月18日

2014

4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季

2014年4月18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4年4月15日

2014

5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季

2014年5月20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4年5月15日

2014

9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季

2014年9月18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4年9月15日

2014

10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季

2014年10月24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4年10月21日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2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