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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地税[2015]7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5: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地税[2015]78号                   2015-7-8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5〕51号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相关同志岗位变动情况,现对省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组长:
  刘尚逊 总会计师

  成员:
  办公室主任 陈小玉
  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庆忠
  劳务税处处长 张仁杭
  所得税处处长 张良
  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陈新儿
  计划财务处处长 廖献平
  征收管理处处长 徐建华
  纳税服务处处长 邹利红
  信息技术处处长 杨日意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劳务税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8日

  附件:

“营改增”工作职责分工

  办公室:积极宣传“营改增”工作,引导纳税人做好准备,为营改增扩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舆情了解并及时反映;及时编报工作信息,向上级反映我局“营改增”工作情况。

  政策法规处:会同研究“营改增”政策业务和征管衔接的有关问题。

  劳务税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下发工作意见;开展“营改增”税源调查和异常数据核查,评估分析“营改增”扩围对地方税源影响,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营改增”具体部署,做好政策业务衔接和征管范围、政策执行口径的解释;组织培训,辅导“营改增”扩围相关各方积极应对、做好准备;对内牵头和组织协调,对外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所得税处:继续做好“营改增”税源户移交后的单项税种征管工作,研究“以票控税”手段缺失后地方税费征管问题,防止税收流失。

  财产和行为税处:继续做好“营改增”税源户移交后的单项税种征管工作,研究“以票控税”手段缺失后地方税费征管问题,防止税收流失。

  计划财务处:开展测算分析,研究分析“营改增”扩围对地方税源及税收工作的影响;采取措施及时组织税收收入,做实税收收入基数;研究“营改增”后地方税源建设。

  征收管理处:与省国税局研究制定“营改增”税源户交接办法,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做好交接工作;核实“营改增”税源户涉税信息,按照具体部署,落实“营改增”税源户征管信息资料移交工作,做好发票等征管业务衔接;与省国税局研究国地税联合办税办法,解决“以票控税”手段缺失后地方税费征管问题;做好“营改增”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衔接。

  纳税服务处:会同省国税局积极探索联合办税新模式。

  信息技术处:协同做好“营改增”税源户涉税信息核实、移交等工作;做好“营改增”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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