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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5:05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8-0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对2015年1至3月份存在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予以公告(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2015年1至3月份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纳税人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点
违法
次数
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1
210281702115021
瓦房店市龙源机械厂
瓦房店市李店镇杨沟村
第1次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 000元罚款。
2
210281764438520
瓦房店市永宁炉排制造有限公司
瓦房店市永宁镇永宁村
第1次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 000元罚款。
3
210281123611258
瓦房店市岗店建筑工程公司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
第1次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 000元罚款。
4
210213582040896
大连博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大连开发区新云里13栋3-3-1号
第1次
丢失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10000元罚款。
5
210213782472159
开发区裕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区杏树底
第6次
应开具未开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8000元罚款。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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