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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0]669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2:43:43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00]669号        2000-08-29

  纳税人(加油站)使用的读卡机具的价格已由国家计委明确,现将《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加油站购买读卡机具事宜。

  纳税人使用的读卡机具可由加油站向读卡机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购买,也可由税务机关代售,但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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