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2017-3-17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我局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4年11月26日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 全文废止 |
2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4年12月26日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 全文废止 |
3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和废止增值税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 2015年10月29日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 废止第二条 |
4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年5月10日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 全文废止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