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便利您网上办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文件要求,我省梳理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您在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时,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厅”)申请办理,在资料完整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税务人员直接办理,并将结果通过网厅反馈给您。
二、《清单》共包含申报类、税务登记类、认定管理类、发票管理类、税收优惠类、申报征收类和税收证明类7大类814个事项。
三、辽宁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2.辽宁省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3.辽宁省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