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全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公示名单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电话:024-23185029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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