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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管道运输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社区精选2021-08-30 01:08:13

  纳税筹划思路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法律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纳税筹划案例

  甲公司主要提供管道运输服务,由于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并且进项税额相对较少,导致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达到了6%,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甲公司对管道运输服务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样,其增值税税负就可以从6%降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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