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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高达3646万 攀枝花外贸公司骗税大案曝光

社区精选2021-08-30 00:55:41

    日前,攀枝花市中院对攀枝花外贸公司骗税大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攀枝花外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处以罚金200万元,杨康宁、曹培强、张积金、赵虹宇等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治罪。其中杨康宁被判有期徒刑18年、曹培强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两封举报信 牵出骗税大案

??1999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攀枝花税务机关。这封举报信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攀枝花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以假代理出口当作自理出口,虚假创汇,骗取国家税款。

??攀枝花市国税局立即派人调查攀枝花外贸的账目,但是除其出口产品收购环节的货源价格偏高值得怀疑外,不能证实该公司骗税事实成立。

??2000年5月,省国税局收到第二封举报信,省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派人赴攀枝花,对攀枝花外贸1997年以来的账目再次进行检查。此次稽查人员把眼光锁定在该公司是否真组织了出口货源上。

??攀枝花外贸“购货”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和账目资料显示,1998年以来,为攀枝花外贸供货的企业全部为广东潮汕企业。稽查人员立即赶赴潮汕。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负责接待稽查人员的当地国税部门的税政科长竟对调查百般阻挠(后来查明,这名税政科长参与了此案)。调查陷入困境。

     “查税风暴” 攀案迎来转机

??2000年的“查税风暴”给此案带来了转机。

??2000年下半年,国务院派出代号为“807”的工作组进驻广东省潮阳、普宁两市,进行出口货物税收专项检查。“807”工作组在地毯式全面检查中发现,为攀外贸公司供货的潮汕企业是无资产、无场地、无产品的“三无”企业;而且无论是谁,只要给他们交一定数额的金钱,他们都可以“照单开付”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

??“807”工作组调查发现,攀枝花外贸的出口货源有假,问题的严重性显现,并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崔俊慧副局长的关注。他批示,攀枝花外贸涉嫌骗税案属西部大案,并将该案列为国务院打骗办督办案件。

??消息迅速反馈到四川,2001年1月15日是元旦之后上班第一天,由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1·15”专案组人员当天出发到潮汕,对为攀枝花外贸供货的18家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至此,攀枝花外贸骗取出口退税案真相终于暴露无遗。

     全程作假 骗税真相大白

??攀枝花外贸自1995年以来,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四自三不见”方式(“四自”即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三不见”即不见产品、不见外商、不见供货货主),分别与被告张上光及林秋坤非法合作开展代理广东潮汕地区的服装、塑料出口业务。由攀枝花外贸负责向张、林二人提供空白的报关委托书、外汇核销单等报关单证;由张、林二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缴款书,然后将海关报关单等退税单证交由攀枝花外贸拿回攀枝花市负责申办退税。据查,攀枝花外贸先后分27笔向攀枝花市国税局虚报出口退税3800多万元,实际骗取出口退税款3600多万元,攀枝花外贸按照代理协议扣除所谓代理费186万(1美元返0.03至0.07元人民币代理费),余款全部划向张、林指定的银行账户。1999年,攀枝花外贸原总经理杨康宁升职任四川省粮油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后,攀枝花外贸副总曹培强出任总经理,仍继续与林秋坤、张上光进行骗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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