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修订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发[2011]101号 2011-08-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号,《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14885-2010)已于2011年1月10日发布,取代原《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别》(GB/T14885-1994),并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文本的电子版已上传至财政部内网金财编码维护系统(http://10.128.1.145:8888),供方便使用。
附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
财政部办公厅
2011年8月24日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历次修订及主要变化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拟修改为《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并对资产类目进行增删改。
——1994年首次发布为GB/T14885—1994;
——2010年第一次修订GB/T14885—2010,将1994版门类由10个调整为6个,并调整了中类和小类代码长度;
——2021年8月4日的征求意见稿为第二次修订。
2010版标准GB/T14885—2010设置了六个门类:
门类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门类二:通用设备;
门类三:专用设备;
门类四:文物和陈列品;
门类五:图书、档案;
门类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021年8月4日征求意见稿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类目进行了合并,在起草过程中,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保持一致,并将门类调整为七类:
门类一:房屋建筑物;
门类二:设备;
门类三:文物文化类资产;
门类四:图书档案;
门类五:家具用具;
门类六:特种动植物;
门类七: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