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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作假商贸公司虚抵进项逃税

社区精选2021-08-30 00:51:46

近日,山西省灵石县国税局对A商贸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公司负责人弓某虚构购销业务,通过向山东B贸易公司支付手续费方式接受其虚开的9份增值税发票,虚抵进项税额逃避缴纳税款,涉及金额81万元,税额13.8万元。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A商贸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13.8万元、加收滞纳金1.5万元,并处罚款13.8万元的处理决定。

不久前,灵石县国税局检查人员在对A商贸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与山东B贸易公司有一笔金额为81万元的采购业务往来,B贸易公司向A商贸公司开具了9张增值税发票,但账目信息显示,此笔业务A商贸公司却迟迟未向其支付货款。检查人员觉得此笔业务十分蹊跷。对此,该企业负责人弓某称,由于B贸易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产生了争议,正在就付款问题进行协商,但是检查人员要求弓某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时,弓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检查人员认为A商贸公司该笔业务十分可疑,涉嫌虚开发票违法,决定深入核查。

从企业账目上看,该笔业务交易的货物品种比较杂乱,主要是轮胎、刹车皮、机油、防冻液等汽车配件,以销售货物清单形式附在B贸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但检查人员通过电子底账系统对相关发票的开具信息查询后发现,B贸易公司开具的9张发票其实际销售货物为各种标号的燃油,与A商贸公司进项抵扣的货物清单内容严重不符。

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无法自圆其说的弓某承认为少缴税款,虚构采购业务,接受B贸易公司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灵石县国税局依法补征了税款,并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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