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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其他纳税人发票的处罚
社区精选
2021-08-30 00:42: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造成偷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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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如何确定纳房产税
纳税人
?
实务中,一些刚开业或者经营规模比较小的
纳税人
,时常
借用
其他
单位的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这种
借用
也就是无租使用
其他
单位房产的情形,房产税应该如何缴纳? 《
未取得
发票
纳税人
该受何种
处罚
?
一、
纳税人
成本费用支出未取得
发票
后果很严重: (一)、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允许所得税前列支。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规定等同于
处罚
,而且是很严厉的
处罚
。 (二)、根据
发票
管理办法
处罚
。
借用
土地也要缴土地使用税
借用
土地也要缴土地使用税 临时
借用
其他
单位闲置土地进行收购业务时,使用单位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对
发票
违法行为适用新旧
处罚
规定的情形分析
新
发票
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对于
发票
违法行为认定及
处罚
的规定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今年乃至最近几年的
发票
检查中,如何适用新旧
处罚
规定?本文结合原
发票
管理办法(简称原办法
虚开
发票
的危害(2019年11月版)
本文系《虚开
发票
有关的政策梳理》姐妹篇,了解虚开
发票
的危害才能够畏惧虚开、远离虚开。 一、行政处罚 (一)按照偷税
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纳税人
取得虚
发票
常见违法行为及
处罚
依据
1.
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普通发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深入宣传
发票
开具及
处罚
规定,增强
纳税人
法制观念,提高
纳税人
的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开展大规模的
发票
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发
纳税人
发生偷税行为,如何
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纳税人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
虚开红字
发票
冲账怎样
处罚
近日,广州市地税局稽查人员对某广告公司进行纳税辅导时,发现该公司账册上只有大量红字税控
发票
,却没有相应的
发票
联原件。该公司直接以红字
发票
冲减当月营业收入,造成实际上
商务部令2005年第26号 低开出口
发票
行为
处罚
暂行办法
低开出口
发票
行为
处罚
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6号 2006-01-10 《低开出口
发票
行为
处罚
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海关
建筑企业资质“
借用
之风”终结?
什么是建筑企业资质?简单地说就是一种资格,是从事一种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或者是一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的从业能力和水平。换言之,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门槛”。没有资质,显然是
购进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取得
发票
的
处罚
根据《
发票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
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发票
。取得
发票
时,不得要求
防范
发票
违法风险要严把“三关”管理
纳税人
要高度重视
发票
管理,严把“三关”,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把好
发票
接受关。
纳税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或
其他
事项在支付款项时要向销货方索取
发票
。
虚开
发票
套取医保基金被刑事
处罚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份,尹某、张某、郑某、朱某、李某、盛某、陈某及宋某出资成立Y公司,宋某由其妻子即被告人付某入股。Y公司成立后分别通过重组或者合作的方式在
拒开
发票
被举报 隐匿收入受
处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机关接到
纳税人
举报,反映当地H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家电后,拒绝开具
发票
。税务人员根据线索追踪核查,确认该企业通过不开
发票
方式隐匿收入125.3万
对虚开
发票
行为的认定以及
处罚
综述
打击虚开虚抵涉税违法行为,查处虚开
发票
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案件,为营改
常见类型
发票
等常见违法行为及
处罚
依据
1.
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单位丢失了
发票
的存根联,税务机关如何
处罚
问:企业单位丢失了
发票
的存根联,税务机关如何
处罚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
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对于违反
接受
发票
不慎重 受到
处罚
教训深
常熟某丝绸制衣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主要经营自产服装及出口业务,年销售额在800万元左右。 1999年6月在为苏州外贸公司加工出口服装业务时,外商在广东省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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