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2011-06-02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网友17928330点评 ——
花椒油的错,还是皂脚的错?
今天总局又出了一个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哈哈立即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统计了下2009年1月以来的行文,发现此类货物适用税率类行文的标题居然有三种表述: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如果算上各省市,那么至少还有一种:增值税税率。
请看:
序号 | 文件名 | 发文日期 | 文号 | 表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2011-6-2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3号 | 增值税适用税率 |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 2011-3-1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0号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2010-8-19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9号 | 增值税适用税率 |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2010-7-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5号 | 增值税适用税率 |
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橄榄油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 2010-4-8 | 国税函[2010]144号 | 适用税率 |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 2010-3-4 | 国税函[2010]97号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7 |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肉桂油、桉油和香茅油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 2010-1-8 | 桂国税函[2010]17号 | 增值税税率 |
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发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 2009-10-28 | 国税函[2009]625号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桃油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 2009-8-21 | 国税函[2009]455号 | 适用税率 |
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 2009-8-21 | 国税函[2009]453号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11 |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干米粉适用税率的批复 | 2009-5-21 | 桂国税函[2009]274号 | 适用税率 |
1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麦芽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 2009-4-7 | 国税函[2009]177号 | 适用税率 |
13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排粉增值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 2009-2-24 | 粤国税函[2009]74号 | 增值税适用税率 |
行文的规范性很重要。那种表述最规范?我觉得从语法角度看,应该是“增值税适用税率”。自2010.7.27起,后来的四个公告有三个采取了这种说法,也许总局一直在努力,但愿皂脚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