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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超过90天未申报退税如何处理?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5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

  三、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七、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因此,超过90天未申报退(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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