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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企业收到了业务委托收入如何处理?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6:30



不清楚贵公司的外方人员在中国境内为投资方提供的业务方面的服务,具体是何种业务方面的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法规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七、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如果是属于上述利用设备、工具、信息或技能为外方投资方提供服务的业务,那么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缴营业税。

  贵公司的外方人员在中国境内为投资方提供业务方面的服务,且各种费用由贵公司负担,那么贵公司收到的这笔从境外汇入的业务委托费,应做为贵公司的应税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所发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收到的此笔业务委托费直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可以直接冲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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