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注意:如果处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产,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如果在处置固定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如果处置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营业外支出”,如果在处置无形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为“营业外支出”。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1)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汇算清缴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1)计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转出留抵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以后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经典例题:2016年6月,纳税人购进办公楼办公用,金额10000万元,进项税额1100万元,分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6月所属期抵扣1100*60%=660万元,另440万待2017年6月抵。
(1)6月购进办公楼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
贷:银行存款 11100
(2)7月起计提折旧,每月折旧金额 10000÷20÷12=41.67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办公楼 41.67
(3)若未改变用途,2017年6月,剩余40%部分达到允许抵扣条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
(4)若中途改变用途,假设2016年10月,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用于集体福利了。
首先计算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 10000 万元-10000 万元÷( 10×12)×4〕 ÷10000 万元=96.67%
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 万元×96.67%=1063.33 万元
比较:1063.33 万元>660 万元,660 万元应于 2016 年 11 月申报期申报 10 月属期增值税时做进项税转出;该 660 万元应计入改变用途当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科目核算。剩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差额处理差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1063.33 万元-660 万元=403.33 万元,该 403.33 万元应于转变用途当期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
①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66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0
②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403.33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3.33
③2017年6月,剩余部分达到允许抵扣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67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