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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项目简易计税没有“拖油瓶”这一说

社区精选2021-08-30 00:02:05

  拖油瓶,360百科这样解释:吴方言,旧社会妇女改嫁,前夫所生的子女被带到后夫家去的,俗称\"拖油瓶\"。
 
  今天又有个朋友在问:我们公司给一个房地产老项目干工程,房地产项目简易计税,我们也是简易计税吧?
 
  这个问题,已经被问了N多次。
 
  老项目简易计税,可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个“妈妈”改嫁了,就一定会带着建筑安装这个“儿子”的。
 
  房地产的老项目和建筑工程的老项目之间没有“拖油瓶”的关系。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第一条的第(三)款第10项: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房地产项目。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第一条的第(七)款第三项: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这里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不仅能证明房地产项目是否为老项目,而且也能证明建筑工程是否为老项目。
 
  可谓意义重大。
 
  但是,房地产项目不是一个工程就能干下来的,他可能需要多个建筑工程。
 
  比如:某个房地产老项目的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在2016年4月30之前,但是附属工程的开工时间在2016年4月30之后,那么,这些个附属工程就属于新项目,应该一般计税。
 
  又比如:某个房地产老项目,因为烂尾了,后来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给了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又重新与另外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并且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之后,那么,这个新签订的建筑合同就是新项目,应该一般计税。
 
  所以说,认定建筑工程是否为老项目,不能看他所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是否为老项目,而应该看他的合同开工日期来判断,他们之间没有“拖油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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