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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税函[2006]45号 关于减免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社区精选2021-08-29 23:50:49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减免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赣地税函[2006]45号   发文日期:2006-03-30

新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1994—2005年房产税给予困难减免的请示》(余地税发[2005]102号)收悉。根据税法规定,经研究,同意减免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1556658.77元(具体减免情况见附件)。

??附件:江西钢丝厂等7户企业房产税减免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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