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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三[1994]314号 《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9:41

京税三〔1994〕31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17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三[1994]314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综字第28号《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税收收入返还的具体办法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后再予贯彻。

    在执行财政部(92)财综字第106号印发〈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同时,市局京税三(1992)615号《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请继续一并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1994年5月1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94)财综字第28号

北京、成都、宁波、烟台、广州市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们。

    附:关于世界银行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

199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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