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卷烟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使卷烟税收及时均衡入库,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办法,扭转卷烟税收入库困难的被动局面,省财政厅和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卷烟企业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市可制定相应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湖南省卷烟企业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卷烟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使卷烟增值税、消费税及时均衡入库,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各卷烟企业是否明确了纳税期限,是否按期申报应纳税额;
2.税款是否按期入库,逾期缴库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3.税款的入库是否达到计划进度;
4.按规定应上报的快报、报表是否按时、完整。
二、考核对象
卷烟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分局和驻厂组。
三、计分标准和考核办法
1.是否明确纳税期限并按期申报,基本分值5分,未明确纳税期限的,本项不得分;明确了纳税期限,未按规定申报的,少申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2.对逾期税款是否办理延期缴纳手续,逾期缴纳是否加收滞纳金。本项基本分值10分。发生逾期未办手续或逾期缴纳未加收滞纳金的,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基本分值。
3.各月的电报、快报和报表,基本分值5分。发生缺报、超期报送或错报的,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基本分值。
4.税款入库率,基本分值80分,1~11月份每月基本分值6.5分,12月份8.5分。各月税款入库率在50%以下的,不得分;50%以上至60%以下的得1分;60%以上至70%以下的得2分;70%以上至80%以下的得3分;80%以上至90%以下的得4分;90%以上至95%以下的得5分;100%的得本月的满分。
5.考核方法是以上报的资料和日常抽查相结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考评资格外,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罚办法
1.省四大烟厂所在地的县(市)、分局和驻厂组的考核和奖励,由省国税局和省财政厅考核、奖励。
2.其他各烟厂由所在地的地、市、县财政局和国税局进行考核奖励。
3.各县(市)、分局和驻厂组全年入库率分值未达30分的,除取消考评资格外,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办法自1996年1月份起实行。
湘国税发[1996]第00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卷烟企业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8:53
湘国税发[1996]第00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01-01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