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05〕39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12-3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