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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地税发[2007]4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9:21

吉地税发〔2007〕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4-23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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