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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告[2006]4号 关于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通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8:30

大地税告〔2006〕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2-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统一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为保证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货运、联运发票的缴销和领购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部启用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带税控码的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新版货运发票),取消不带税控码的旧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旧版货运发票)。请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于2006年12月29日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或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证书、未交验和未使用的旧版货运发票、《全国联运业统一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和领购事宜。启用新版货运发票后,旧版货运发票和《全国联运业统一发票》停止使用,逾期未办理的按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货运发票开票系统
货运发票开票系统包括货运发票开票软件和税控装置(税控盘和传输盘),货运发票开票软件必须与税控装置配合使用才可开具带税控码的运输发票。货运发票开票软件分企业自开、委托中介机构代开和税务机关代开三个版本。税控盘和传输盘是开票单位开具货运发票必备的税控装置,开票单位购买税控装置后,需通过主管地税机关后台管理系统初始化才可正常使用。
三、关于货运发票开票系统技术支持服务模式
货运发票开票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百望呼叫分中心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统一服务电话为:010-62466669。
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须自行到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安装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免费提供的开票软件,网址是:www.dl-l-tax.gov.cn,没有下载条件的企业可以联系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解决,主管地税机关应协助安装和辅导使用。
四、关于系统的硬件环境最低配置要求
CPU:Pentium III 500MHZ Z以上。
内存: 128M。
剩余硬盘空间:1G以上。
USB接口:至少2个。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 XP
系统的打印功能需要安装Adobe Reader 5.0或更高版本。 
打印机类型:推荐使用平推式针式打印机,可以使用普通针式打印机。 
五、关于购买税控装置的有关事宜
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应购买税控盘和传输盘。
(一)购买流程
1、请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开票系统税控盘/传输盘购买使用通知书》,并根据主管地税机关的通知在2006年12月7日至 12月13日期间,就近银行办理购买税控装置的汇款手续。汇款时必须使用单位名称,严禁以个人名义汇款。
2、税控装置购买单价:税控盘690元/台;传输盘690元/台。
3、购买税控装置的汇款帐号:
公司名称:北京握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交通银行望京支行
帐号:110 0609 0601 8001 8370 83
联系电话:010-64722288-8819,8625
联系人:宋金炎
(二)获取发票
1、请将汇款单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开票系统税控盘/传输盘购买使用通知书》中的《大连市税控装置登记表》《大连市税控装置登记表》剪裁复印后,传真至:010-64365760,发票由税控盘供货商根据企业填写的《大连市税控装置登记表》开具发票,发票在发放税控装置时一并由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给购买单位。发票
(三)领取税控装置
1、领取时间:2006年12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7:00  。
2、请购买单位携带汇款单及其复印件到当地主管地税局集中领取税控装置,并对税控装置进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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