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吉地税发[2008]10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7:13

吉地税发〔2008〕10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0-10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提出的,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