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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税函[2009]315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5:2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闽国税函[2009]315号    2009-12-29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南国税发〔2009〕94号)收悉。经研究,“泡沫育秧片”与“塑料育秧片”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以及使用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同意你局意见,对“泡沫育秧片”比照“塑料育秧片”予以免征增值税。

  特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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