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闽地税函[2010]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5:1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闽地税函[2010]8号       2010-1-27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3357号),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