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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国外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备案提醒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2:37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国外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备案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纳税人向国外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合同项目的,纳税人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处(房号419室)报送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涉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不予享受。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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