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2014]1号 2014-1-17
各设区市地税局(不发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43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宣传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
各地应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受托人和托管人的相关信息,专人负责、建账管理,确保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顺利实施。
后续政策——闽地税[2014]153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相关政策——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
年金政策——
财金[2012]15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的个税差异
人社部发[2013]23号 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24号 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35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