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我局拟修订《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您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2日前发送邮件至ouyangyh@szgs.gov.cn。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