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赣地税函[2014]11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8:57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

赣地税函[2014]111号                      2014-10-29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
  现将《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29日

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7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意见》(赣地税发[2010]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地税工作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办税服务场所是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包括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室、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等社会化服务窗口。
  本规范所指办税公开是指地税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依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向纳税人或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的一项基本工作。

  第三条 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的目的是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权利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工作的原则是响应需求、依法公开、全面真实、便捷规范。

  第二章 办税公开内容
  第五条 办税服务场所办税公开基本内容:
  (一)税收政策类
  1.地税征收管理的税(基金、费)种、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基本内容;
  2.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国家政策;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4.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列明的有关办税公开事宜。

  (二)征收管理类
  1.欠税名单公告;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纳税人定额核定情况;
  3.未达起征点户名单;
  4.停(歇)业户名单;
  5.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审核结果;
  6.纳税申报期限;
  7.现行税收征管措施与办税程序,包括各类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受理流程等;
  8.纳税人办税设施应用操作流程等;
  9.其他征收管理类办税公开事宜。

  (三)服务指南类
  1.纳税服务的工作制度及服务承诺等;
  2.办税服务机构职责,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责及去向情况;
  3.星级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标兵评定结果;
  4.纳税人学校情况介绍、培训公告和12366热线宣传等;
  5.其他服务指南类办税公开事宜。

  (四)权益保护类
  1.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2.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即税务“黑名单”);
  4.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5.税务违法处罚依据和标准;
  6.税收法律救济的条件、程序、时限、权限;
  7.其他权益保护类办税公开事宜。

  (五)其它类
  1.因网络故障或系统软件升级等特殊原因造成办税服务场所无法正常办理涉税业务的情形;
  2.办公地址搬迁等纳税人应周知的事项;
  3.实际工作中应向纳税人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属于办税服务场所公开范围。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