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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地税发[2015]132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3:07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地税发〔2015〕132号               2015.12.17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省直管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金税三期工程省级集中优化版(以下简称“金税三期”)将于2016年1月8日在我省税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上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税三期上线时间安排

各级税务机关从2015年12月25日开始,进行系统切换,暂停办(受)理所有税费业务。2016年1月8日,全省税务机关正式启用新系统办(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费)业务。

二、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税务、财政、人行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正式上线工作的任务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金税三期系统顺利运行上线。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要联合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通报上线安排与进展,做好对纳税人、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各级财政、人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支持保障,配合税务部门共同做好上线工作。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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